9月11日消息,近日安徽证监局公告称,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,并对公司董秘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。
具体来看, 2023年4月6日,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六国化工”)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兴化工”)、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鑫泰化工”)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,约定将六国化工对鑫泰化工的2403.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,六国化工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,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。
安徽证监局表示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 182 号,以下简称《信披办法》)第三条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根据相关规定,证监局决定对六国化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邢金俄作为六国化工董秘,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根据相关规定,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公开资料显示,六国化工主要从事磷矿采选,磷复肥、精细磷化工、合成氨和甲醇等生产与销售。此外,公司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,060059129.39元,同比减少7.83%,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1109.22元,同比增加201.8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