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8日,大连热电(维权)公告,公司作为被告被北京高速干线铁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原告请求判令赔偿损失合计6048.63万元及利息损失50万元,总计6098.63万元,并要求公司承担诉讼费用。
盘面上,截至今日收盘,大连热电录得三连板,报11.78元,期间累计涨超33%。
公告称,案件已由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,尚未开庭。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诉讼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,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披露信息。
同日,大连热电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,公告称,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,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。受制于煤炭成本较高等对公司主营业务的不利影响,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2.37亿元。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亏损1.35亿元,实收股本为4.05亿元,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。